湖北宜昌一团伙买卖大量个人信息帮“上线”电诈!10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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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一团伙买卖大量个人信息帮“上线”电诈!10人获刑
2024-01-16 11:01:00
犯罪团伙大量建群拉人,买卖公民个人信息40万余条,涉案资金达2000余万元。1月15日,南都记者从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韦某、于某等10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1.5万至350万罚金不等,同时对10人违法所得共计530万余元予以追缴。
  2022年11月,于某偶然在国外社交软件上看到韦某发布“根据提供的电话号码,拉微信群就能赚钱”的信息,认为这是一个挣快钱的门路。他将韦某提供的电话号码等数据发给韦某介绍的熊某,同时又发展刘某、陈某、吴某等多人为“下线”。
  上述人员通过聊天工具通联,在网上购买多个微信号和大量手机,将“上线”提供的大量电话号码添加为微信好友,同时组建微信群组并将添加的微信好友拉入群中,便于后续“上线”实施电信诈骗。
  随后,他们将组建的微信群二维码层层转交给于某的同居女友李某汇总,再交给韦某。为躲避侦查打击,韦某的“上线”安排人扫码入群并确认微信群可正常使用后,按照10至50元每人次以虚拟货币的方式支付报酬,支付金额按照当日美元汇率折算。于某等人再通过虚拟币平台、支付宝等方式给“下线”支付报酬。
  2023年6月,公安机关根据摸排到的线索,先后在六个省市抓获韦某、于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在全国找到15个底层“拉手”,其中7名是在校大学生。通过全国刑侦综合应用平台和全国反诈大数据平台电子进行数据比对,目前在全国找到被骗受害人32人,已知被骗金额286万余元。
  经查,该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40万余条,买卖信息所得“上线”转款2000余万元。点军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韦某、于某等10人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并作出判决。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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